夏日海滩、阳光与防晒霜是绝配。然而,你随手买的那瓶标着“Reef Safe(爱护珊瑚礁)”或“Ocean Friendly(海洋友好)”的防晒霜,真的对海洋生态无害吗?
2026年9月18日,加州州长正式签署批准了 AB 1744(Assembly Bill 1744) 法案,并将其编入 Chapter 272, Statutes of 2026。该法案将于 2027年1月1日 起正式生效!这项旨在重拳打击“伪环保”营销、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的新规,将彻底重塑防晒市场的营销规则。
根据加州现行法律,任何虚假、欺骗性或误导性的环保营销宣传(无论明示还是暗示)本身就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构成轻罪。
而刚刚通过的 AB 1744 法案进一步明确并收紧了针对防晒霜(Sunscreen Product)的环保宣传标准。法案规定:如果防晒产品含有化学紫外线过滤剂,严禁在广告、标签或容器上使用以下或类似的字眼:
● "Reef safe"(保护珊瑚礁)
● "Reef friendly"(珊瑚礁友好)
● "Ocean safe"(海洋安全)
● "Marine safe"(海洋安全)
● "Ocean friendly"(海洋友好)
● "Marine conscious"(海洋意识)
● "Reef conscious"(珊瑚礁意识)
● 或者任何其他容易让普通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对海洋生态无害”的相似词汇。
想在加州贴上“海洋友好”的标签,到底有多难?
法案明确规定,除非产品完全不含化学紫外线过滤剂(chemical ultraviolet filters),否则一律不准自称“海洋安全”或“珊瑚礁友好”。法案中列举并禁用的常见化学成分包括(但不限于):
1. Avobenzone(阿苯宗)
2. Homosalate(胡莫柳酯)
3. Octinoxate(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4. Octisalate(水杨酸辛酯)
5. Octocrylene(奥克立林)
6. Oxybenzone(氧苯宗 / 二苯甲酮-3)
也就是说,只要含有上述化学成分,无论品牌方如何包装宣传,都不能再打着“环保”的旗号误导消费者。
这项法案的监管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了所有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监管、旨在保护使用者免受紫外线辐射的非处方防晒药物。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乳液(Lotions)
● 喷雾(Sprays)
● 防晒棒(Sticks)
● 凝胶(Gels)
● 固体防晒(Solids)
任何在加州境内销售的此类防晒产品,都必须严格遵守该合规要求。
加州对环保虚假宣传一向采取零容忍态度。违反 AB 1744 法案的规定将被视为轻罪(Misdemeanor)。
随着 2027年1月1日 生效日期的临近,广大美妆和防晒品牌必须加快产品包装和广告文案的合规审查。这也标志着防晒行业“绿色洗白”(Greenwashing)的时代彻底结束!
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一新法则为大家在挑选真正环保、对海洋生态友好的防晒产品时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避免陷入商家营销话术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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