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公开征集、自主申报、材料审查等程序,现将拟入库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2026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12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中心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手写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中心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史女士,0755-86268059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前海深港基金小镇33栋
电子邮箱:12330@mail.amr.sz.gov.cn
附件: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机构库名单
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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