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就业,促进停业歇业等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国家人社部明确,企业可以通过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获得稳岗补贴。疫情之下,近期31省份多措并举,纷纷在“稳就业”方面发力。除了稳岗返还之外,天津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单位费率及职工个人费率均为0.5%,执行至2021年7月31日;四川提供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山东鼓励阶段性延长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云南省规定:各地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根据其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按5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6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