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报告
跨企查
广告开户
APP
产业带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产业园
更多
百科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税务风险
>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税务风险
小鹿说税
2023-08-01
0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机动车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是否可以免税?
2023年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那么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统一发票,如何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23年5月31日发布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第二批即问即答》中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抵扣事项做了详细回答。
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商家享受减免增值税的同时客户也可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商家开具的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只能是1
%征收率
。
但是有个问题是:部分商家会为了提高销售额,故意开具不合规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而虚假申报。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简单,并没有和开具发票的税控系统关联,不能自动获取当月开具发票详细信息。因此部分商家月销售额低于10万时,可能会出现免税与3%征收率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并存现象。
小鹿认为月销售额低于10万时,同样销售机动车,同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商家开具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只是税率不同,结果却大相径庭。1
%征收率
的发票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3
%征收率
的发票不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没有合理的逻辑性。
增值税是链条税,小编认为既然上游免税,则下游不可以免税,无论开具几个点的发票,均不得抵扣增值税。同公告规定一样,免税的前提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小鹿说税
1234
内容
112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小鹿说税
1234
总阅读
6
粉丝
0
内容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