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例如,下列事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2.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取得的佣金收入
3.个人保险代理人取得的人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相关收入减去 展业成本以及相关税费
4.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而支付报酬,应按劳务报酬由其代扣个税
一、劳务报酬的筹划的底层逻辑
劳务报酬所得虽然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管理中采用预缴与汇算清缴相结合的方法。
①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②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减除费用800元计算,每次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扣除
③劳务报酬以每次收入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④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筹划思路一、在预扣预缴劳务报酬的税款时,减除固定费用或20%的固定比例,导致如果提供劳务是花费成本偏高,那么税负较重。因此可考虑将一部分费用转移至被服务单位。
筹划思路二、劳务报酬按照每的数额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可以在有若干人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分散劳务收入。
筹划思路三、根据小微企业普惠优惠税收政策,对于频繁取得劳务收入且金额较大的个人,可以考虑注册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或个体户,从而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公司或企业负担。
二、案例
案例一(被服务单位承担与服务相关的必要费用)
老万被某单位邀请进行培训,邀请单位每次支付6万元,老万需负担每次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必要服务费用1万。
方案一、老万与邀请单位约定报酬6万,费用自负
方案二、老万与邀请单位约定,支付报酬5万,各种费用1万元,由邀请单位负担
方案一老万需预缴个人所得税60000*80%*30%-2000=12400
方案二老万需预缴个人所得税
50000*80%*30%-2000=10000
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2400
案例二(支付次数及人数筹划)
小李主打视频拍摄,其雇佣10人为某公司提供拍摄服务,工期3个月,某公司需支付劳务费120万
方案一、任务完成后,一次性支付120万
方案二、每个月支付40万
方案三、支付给10名工作人员每每月2万,剩下向小李每月支付20万
①方案一中,某公司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20*80%*40%-0.7=37.7(万元)
②方案二每月预扣预缴40*80%*40%-0.7=12.1万元
3个月合计预扣预缴36.3万
③方案三小李每月预扣预缴20*80%*40%-0.7=5.7万
3个月合计17.1万元;
10名雇佣人员每月预扣预缴
2*80%*20%*10=3.2万元
3个月合计9.6万元
方案三中小李和10名雇工共负担
9.6+17.1=26.7万元
方案三比方案一节税11万,比方案二节税9.6万元。
请问同样支付120万的劳务报酬,为什税收负担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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