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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商标驳回的理由之一:你的商标“格调”够高吗?

话说商标驳回的理由之一:你的商标“格调”够高吗? 华进知识产权
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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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接收该驳回案件后,我再次对商标的“格调”问题展开思考


话说商标驳回的理由之一:


你的商标“格调”够高吗?


共计1214字,建议阅读时间3分钟



第一次接触商标的“格调”问题,还得回到2008年,一位贾先生欲在第28类玩具、第30类面包、第32类饮料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屁颠儿”商标,却接连被国家商标局和商评委以“申请商标文字格调不高,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宜作为商标使用与注册”为由驳回。贾先生不服,将商评委告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商评委关于“屁颠儿”商标的驳回复审决定。

此判决出来后,贾先生并没有提起上诉,虽然在小范围内对于商标的“格调”引起了一些的争议,但由于因“格调”不高而被驳回的情况并不常见,因此没有受到业界的广泛重视。我当时也曾想过,咱们乐不思蜀的时候,也曾“屁颠儿,屁颠儿”的说,虽然说作为商标注册显著性不那么强,并不合适,但怎么就扯到格调上去了?但在当时,也仅仅把它当成一个个案而已。

再次接触商标的“格调”问题,是一家企业的系列商标被驳回来找我做复审。该系列商标名为“寻欢”,指定使用在跟计算机网络相关的产品与服务上,商标局以“‘寻欢’用作商标格调不高,易造成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驳回。

接收该驳回案件后,我再次对商标的“格调”问题展开思考。

所谓“格调”,根据《新华词典》和《汉语词典》等解释,其本身表达诗歌的格律声调,现今亦泛指作品的艺术风格,基于作品是由不同主体进行创作,且作品的内容、形式以及风格等多个方面均会受到作者本身的人生阅历、性格的影响,进而形成不同的艺术风格,因此,若对某一事物或词语的“格调”情况进行判断,必然涉及自身的主观因素,且所得出的判断结论也会因人而异。

来看“寻欢”,从字面上能够表达“寻找欢乐、分享快乐”之含义,尽管可能会使人联想到成语“寻欢作乐”,但也仅仅表达人们对于生活的一种梦想状态。

成语本身既具褒贬义,而该文字使用在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商品与服务上,对于受众群体为接受新兴事物较快的人群,本身并不会引起不良的反应,也不会带来消极、负面的影响。更何况,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琳琅满目,商标五花八门,相关公众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轻易受到商标文字的字面影响。

因此,窃以为,在“寻欢”案件中,结合商标的文字内涵、指定使用的范围以及实际使用情况,不会带来消极负面影响,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影响到提供者与使用者的“格调”这一高品质话题。

再回过头来看“格调”,商标局将其纳入“不良影响”的驳回因素,可以看出局方确实有考虑相关公众的思想层面问题,这也是局方全面审查的重要体现,但是,商标的“格调”到底应该如何审查与判断,不能仅仅因为其可能会具有一定的贬义而一言定锤,而应结合其指定的商品或服务,根据相关公众的接受程度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

再说商标申请人,既然已有多个因“格调”不高而驳回的先例,那么在做商标申请之前,除了考虑与他人在先商标是否相近之外,还应考虑多一层,我的商标格调够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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