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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鲤城等四家法院人民法庭更名、撤销、新设的批复》(闽高法政〔2025〕41号),现将我院人民法庭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鲤中人民法庭更名为古城人民法庭。
二、撤销浮桥人民法庭,新设常泰人民法庭。
三、新设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
特此公告。
鲤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4月14日
作者:陈柳诗 编辑:陈思思
一审:洪金建 二审:陈德辉 三审: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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