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三年中,欧洲专利局(后简称欧专局)持续每年4月1日起调整官费,执行新的费用标准,将部分官费条目涨价。今年也不例外,近期欧专局宣布从2024年4月1日起调整官费。具体涉及的常见费用条目调整及幅度请见下表!
| 官费条目 | 调整前金额(欧元) |
调整后金额(欧元) | 调整幅度 (欧元) |
检索费 (2005年7月1日及之后递交的申请) |
1460 |
1520 |
60 |
实审费 |
1840 |
1915 |
75 |
实审费 (EPO为PCT申请的检索单位) |
2055 |
2135 |
80 |
指定国费 |
660 |
685 | 25 |
超项费(16-50项)每项 |
265 | 275 | 10 |
超项费(超50项) 每项 |
660 | 685 | 25 |
请求恢复 |
720 |
750 | 30 |
专利权转让备案 |
115 |
120 | 5 |
授权及公告费 |
1040 |
1080 | 40 |
维持费(第3年) |
530 |
690 | 160 |
维持费(第4年) |
660 |
845 | 185 |
维持费(第5年) |
925 |
1000 | 75 |
维持费(第6年) |
1180 | 1155 | -25 |
维持费(第7年) |
1305 |
1310 | 5 |
维持费(第8年) |
1440 |
1465 | 25 |
维持费(第9年) |
1570 |
1620 | 50 |
从上表中可见,涨幅最大的条目是第3年和第4年维持费,约30%。但在一片涨幅之中,也有微微下调的条目(第6年维持费)。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可以在4月1日之前提交新申请,或者缴纳涉及涨价的相关官费,也可考虑在4月1日之后再缴纳即将到期的第6年维持费。
除此之外,根据修订后的《收费标准》Article 14及新增的《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Rules 7a和7b,针对小实体申请人,欧专局还宣布了费用减免的重大利好政策。该政策也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此项政策意在支持规模较小、经验不足的小实体申请人。以下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欧专局的费减政策。
一
适用案件
该政策适用于从2024年4月1日起(含当日)缴纳官费的一般欧洲专利申请(Euro-direct application)和PCT国家阶段申请(Euro-PCT application)。
二
适用对象
1. 微型企业
---雇员少于10人;
---年度营业额或年度资产负债表总额不超过200万欧元的企业。
2. 自然人
3. 非营利组织、大学和公共研究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其成为所有者的收入、利润或其他经济收益来源的组织;且在允许其盈利的情况下,有法律或法定义务将所获得的利润再投资于该组织的利益。
---大学是指符合相关法律定义的高等教育和研究机构。其他类似机构,例如中等或高等教育机构,也可以被视为大学身份。
---公共研究组织是指根据公法组织的大学或研究机构等实体,无论其融资方式如何,其主要目标都是进行基础研究、工业研究或实验研究,以及通过教学、出版或技术转让的方式传播成果。所有从中产生的利润必须全部投资于这些活动的开展、成果的传播或教学。
*注意:
1. 不区分国籍和住所,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2. 申请人必须在缴费当日符合小实体资格;
3. 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每个申请人都必须满足上述身份条件;
4. 在过去5年期间,该申请人提交的欧洲申请总数不超过5件;
5. 申请人实体性质发生任何变化,必须及时通知欧专局。
三
减免比例
当符合上述二规定的小实体资格时,可减免的官费包括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指定国费、授权费以及维持费的30%。
四
申报方式
在指定书表中勾选适用的资格声明。提交声明后,可用减免后的金额进行缴费。此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如后续欧专局对声明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申请人需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五
错误申报的后果及补救措施
如果申请人在不符合小实体身份的前提下错误声明及缴纳减免后官费,该官费将被视为未有效缴纳,该申请也将被视为撤回。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根据EPC第121和135条或PEC第122和136条请求进一步处理来进行补救,但必须补齐少缴纳的官费金额并缴纳欧专局指定的费用。
作者:
武秋彦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刘雅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