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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天律丛 | 中国专利申请中优先权增加或改正手续全攻略

隆天律丛 | 中国专利申请中优先权增加或改正手续全攻略 隆天知识产权
2026-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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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围绕中国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增加或改正制度,系统阐述其相关规定、具体办理手续及实操注意事项。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优先权就像一道“时间护盾”,能帮申请人锁定在先申请日,规避后续新颖性丧失的风险。但实际操作中,不少申请人会遇到这样的困扰:提交申请后才发现漏报了优先权、填错了在先申请信息,或是想补充新的优先权。2024年1月20日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正式落地,新增优先权要求的增加或改正制度,给专利申请人带来了更灵活的救济机会!再也不用担心一开始填错优先权信息、漏填关键优先权要求而束手无策。只要符合条件,就能在规定期限内针对优先权信息主动调整,大大降低专利申请风险。今天笔者就来详细拆解这个实用制度,帮你精准掌握操作要点。


一、什么是优先权的增加与改正?


简单说,这项制度允许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外观设计不适用),在提出专利申请后,针对优先权要求进行“补漏”(增加优先权)或“纠错”(改正优先权信息)。比如一开始只声明了一项优先权,后来发现还有相关的在先申请可以主张;或者填写的在先申请日、申请号等信息有误,都能通过这个制度补救。


它的核心价值在于:衔接专利申请的灵活性与严谨性,让申请人有机会修正手续瑕疵,更好地维护自身专利权益,尤其适配多轮研发、多在先申请的创新场景。


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一)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至少要求一项优先权


这是基础前提!不能从“无优先权”直接增加为“有优先权”。比如申请时没有在请求书中填写任何优先权信息,后续再想新增优先权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直接驳回请求。


(二)严格把握两个关键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人需在两个期限中取较晚者之前提出请求:①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②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且必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好公布准备之前提交《增加或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


这里要注意一个特殊情况:如果新增的优先权导致“最早优先权日”变动,以此起算的所有期限都要同步调整。比如申请人于2024年1月21日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并在请求书中提出优先权B(在先申请日2023年4月30日),后续申请人发现遗漏优先权A(在先申请日2023年1月30日),请求增加优先权A。原本声明的优先权日是2023年4月30日,提出增加优先权要求的期限为2024年8月30日前,后来新增了2023年1月30日的优先权(更早),那么补改期限就从2023年1月30日起算16个月或者申请日起4个月内计算,以晚到期的期限为准,即申请人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且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公布准备之前请求增加优先权,而非原日期。同时,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期限、优先权转让证明的期限,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时间等都应根据调整后的最早优先权日同步调整。


(三)按时缴纳费用


增加优先权要求的,需在提交《增加或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如果逾期未缴或未缴足,新增优先权的请求会被视为未提出,白白错过补救机会。


(四)补齐必要文件


根据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转让证明等:


1. 本国优先权: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日和申请号,就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2. 外国优先权:需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及中文题录;


3. 申请人与在先申请记载不一致的:必须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及中文题录。


三、注意避开常见误区


误区1:超期了还能靠“正当理由”补救


不行!根据指南的有关规定,延误请求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的期限,不能依据细则第六条第二款“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但是可以依据细则第六条第一款“不可抗拒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例如:申请人遇到台风、洪水、地震、战争、突发重大疫情等影响,超期后才能申请恢复补改权利;普通的 “疏忽、忘记” 等正当理由,不能作为超期补改的依据。


误区2:超期恢复的优先权还能补改


依据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办理优先权恢复(即,超出12个月优先权期限后恢复的)的情形,不能再适用本制度进行增加或改正。比如某优先权是通过“恢复制度”救回来的,后续想改它的信息或新增关联优先权,不符合规定。


误区3:补改时信息填错没关系


请求书中的在先申请机构名称、申请日、申请号必须准确无误!若漏填或错填关键信息,且未及时补正,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补改请求失效。


四、审查结果与救济途径


(一)三种常见的处理结果


1. 符合所有条件:视为优先权声明有效,补改成功;


2. 有可以克服的缺陷(如:《增加或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中未写明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发《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


3. 不符合条件(如:递交申请时无优先权、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请求、期满未缴纳或缴足费用):收到《视为未提出通知书》,补改失败。


(二)对结果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60 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五、实际操作中注意事项


(一)提交请求书时,务必勾选“增加优先权”或“改正优先权”,明确请求类型;


(二)改正优先权时,要清晰填写“改正前”和“改正后”的完整信息,避免模糊表述;


(三)多优先权申请建议提前梳理在先申请时间线,避免因期限计算错误超期。


六、总结


优先权的增加或改正制度,给申请人提供了更灵活的救济机会,但核心是要把握好“期限”、“文件”和“费用”三个关键要素。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利益,建议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及时梳理优先权信息,若发现问题,尽早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为笔者依据新的专利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并结合日常实践中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的内容,希望对申请人及从业人员有所帮助。在实际作业中,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和法律法规为准。


作者:




郭向莲

流程业务管理部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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