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在代办处开展自取专利证书服务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19]1049号)要求,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各代办处开展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证书自取服务。
有此业务需求的代理机构请按规定向上海代办处提交如下材料,即可办理专利证书自取业务。
1.之前已经办理过专利通知书自取的代理机构只需再提交一份《专利证书自取承诺书》即可办理。
2.未办过专利通知书自取业务的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证书自取业务,需要提交:《专利证书自取承诺书》、《专利收文专用章备案申请》 、取件人委托书、取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详情请电话咨询上海代办处:23110898
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3号窗口)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编辑:何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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