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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高效便捷!代理机构专利证书自取服务将全面启动

【通知】高效便捷!代理机构专利证书自取服务将全面启动 上海知识产权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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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在代办处开展自取专利证书服务的通知》(国知办函办字[2019]1049号)要求,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各代办处开展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证书自取服务。


所需材料

有此业务需求的代理机构请按规定向上海代办处提交如下材料,即可办理专利证书自取业务。

1.之前已经办理过专利通知书自取的代理机构只需再提交一份《专利证书自取承诺书》即可办理。

2.未办过专利通知书自取业务的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证书自取业务,需要提交:《专利证书自取承诺书》、《专利收文专用章备案申请》 、取件人委托书、取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联系方式

详情请电话咨询上海代办处:23110898

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3号窗口)



自取服务带来的变化

1.专利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专利证书自取服务相关手续后,在发文日当天即可从代办处取走证书,节省了证书的邮路递送时间,创新主体可以更快地获取专利证书。


2.可以减少因地址不详或变更导致专利证书无法送达现象的发生,极大地提高了专利证书的送达率。


3.代理机构可以根据自取证书的电子数据,有效地管理专利证书,并开展对所代理的三类专利授权情况的分析,更好地提升专利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提升代理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编辑:何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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