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上海市等12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试点。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项试点工作的目标为:
一是推动试点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指标,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
二是建成畅通高效的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和典型案例。
三是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信用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与地方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融合,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障。
下一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着手从建立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支撑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供稿:局办公室、知识产权保护处
编辑:何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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