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为确保相关办税业务平稳过渡、无缝衔接,税务总局决定对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暂由地税机关代征增值税并代开发票。这是从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保障税制顺利转换所做出的特殊征管安排。地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征管基础,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切实履行好代征代开职责。金税三期已上线的省地税局,由总局统一布置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征管系统的调整;尚未上线的各级地税部门,要在4月25日前完成调整,4月28日前完成测试后上线,省地税局要于当天将系统调整工作的完成情况向税务总局报告;各级国税部门要积极支持地税部门做好增值税发票代开系统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保证委托代征代开工作顺利展开。
责任编辑:陈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