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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临近标准值的自查报告

关于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临近标准值的自查报告 玖叁学长财税审知识圈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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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贵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核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针对“2024年度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为【11.63%】,临近10%标准值”的风险提示,对科技人员认定范围、职工总数统计口径、全年月平均人数
文 |玖叁学长
资深财税咨询师 |前5A税务所项目负责人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机关全称】:
根据贵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风险核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针对“2024年度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为【11.63%】,临近10%标准值”的风险提示,对科技人员认定范围、职工总数统计口径、全年月平均人数计算过程以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了全面复核。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成立于【成立时间】,主要从事【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或服务】。
公司于【认定年份】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证书编号】,有效期为【有效期起止时间】。2024年度,公司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额【5,064,663.74】元。
2024年度,公司持续开展【简要列明研发及技术创新方向】,共实施研发项目【 】项,主要包括【列示主要研发项目名称或项目方向】。
二、本次自查范围及复核方法
针对本次风险提示,公司组织财务、人力资源、研发及相关业务部门,对2024年度科技人员占比进行了专项复核。
本次复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核对全体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申报、社会保险缴纳及考勤记录;
2、核对科技人员所属部门、岗位职责、入职时间及2024年度累计实际工作时间;
核对科技人员参与研发项目的立项资料、任务分工、研发工时、过程记录及相关成果资料;
1、核对研发项目人员名单与研发费用辅助账、工资薪金分配记录之间的对应关系;
2、按照全年月平均数的计算方法,重新计算2024年度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科技人员占比;
3、对涉及研发管理、测试检测和技术支持的人员,结合其实际工作内容及参与研发项目情况进行逐人判断,未仅凭部门名称、岗位名称或者专业背景将其认定为科技人员。
三、科技人员及职工总数统计口径
(一)科技人员认定口径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结合员工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及相关过程资料,对2024年度科技人员进行了逐人复核,主要包括:
1、直接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人员
主要为公司【研发部、技术中心等部门名称】中直接承担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设计、试验验证及相关技术创新工作的人员。
2、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管理的人员
主要为负责研发项目计划、立项、实施、进度控制、技术协调及项目验收等工作的专职研发管理人员。
3、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主要为直接参与研发样品测试、试验分析、技术检测和研发验证等工作的人员。对于同时从事生产经营、日常质量检验或者其他非研发工作的人员,公司根据其实际工作内容和项目记录审慎判断;不能证明其专门从事研发直接技术服务的,未纳入科技人员范围。
经复核,公司未将普通行政人员、销售人员、一般生产人员、日常质量检验人员及无法证明实际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计入科技人员。
(二)职工总数统计口径
公司职工总数包括2024年度在职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在职人员主要根据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等资料进行核实;兼职、临时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协议、工资支付、考勤及实际工作时间等资料进行复核。
【如公司不存在兼职、临时聘用或劳务派遣人员,可写:2024年度,公司纳入职工总数的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不存在计入职工总数的兼职、临时聘用人员。】
【如存在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人员,应按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对劳务派遣及业务外包人员进行了单独核对,未将不符合职工总数统计口径的外部人员计入公司职工总数或科技人员数。】
(三)人数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2024年度职工总数和科技人员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全年月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科技人员占比=全年月平均科技人员数÷全年月平均职工总数×100%
公司未直接采用年末人数代替全年月平均人数。
四、自查计算结果
经重新核对,公司2024年度人员统计情况如下:
项目
复核结果
全年月平均职工总数
【 】人
全年月平均科技人员数
【 】人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
【11.6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
不低于10%
超过标准值
【1.63】个百分点
各月人员数据及具体计算过程详见附件《2024年度职工总数及科技人员月平均人数计算表》。
经复核,公司2024年度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为【11.63%】,与原申报数据【一致/存在不影响最终比例的计算尾差】。该比例高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10%标准。
五、科技人员占比临近标准值的原因
2024年度,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了【生产、销售、供应链、行政后勤等】非研发岗位人员,导致公司职工总数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与此同时,公司研发人员规模总体保持稳定,新增人员主要集中在非研发业务岗位,因此科技人员人数增长幅度低于职工总数增长幅度,导致2024年度科技人员占比接近10%的标准值。
上述变化与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及人员配置情况相符,不存在为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临时调整人员身份、仅根据岗位名称认定科技人员或者将与研发活动无关人员纳入科技人员范围的情形。
六、科技人员与研发活动的对应情况
2024年度,公司科技人员均参与了具体研发项目或者专门从事研发相关管理、直接技术服务工作。
公司已对科技人员与研发项目进行了对应整理,形成《2024年度科技人员与研发项目对应表》。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参与项目、承担任务、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成果,均有相应资料予以支持。
对研发、生产、检测等岗位存在工作交叉的人员,公司结合其全年实际工作内容、研发项目参与情况和研发记录进行了审慎复核。对证据不足或者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未纳入科技人员统计范围。
七、相关数据勾稽核对情况
本次自查中,公司对科技人员统计数据与相关资料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包括:
1、科技人员名单与劳动合同、工资表、个税申报及社保缴纳记录相互核对;
2、科技人员入职时间、考勤记录与累计实际工作时间相互核对;
3、科技人员名单与研发项目立项书、项目任务书、人员分工及研发过程记录相互核对;
4、研发人员工资薪金分配记录与研发费用辅助账相互核对;
5、本次复核数据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及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相互核对。
经复核,【未发现重大差异/发现的个别信息填写不完整问题已完成补充,但不影响科技人员人数及占比计算结果】。
八、自查结论
经对2024年度职工总数、科技人员范围、实际工作时间、研发项目参与情况及全年月平均人数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公司2024年度全年月平均职工总数为【 】人,全年月平均科技人员数为【 】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为【11.63%】。
虽然该比例临近10%的政策标准值,但根据现有劳动用工、工资薪金、个税社保、考勤记录、岗位职责及研发项目资料进行复核,公司2024年度科技人员统计口径和比例计算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相关要求。
本次自查【未发现需要调整2024年度科技人员人数及占比的事项】。
上述结论以公司本次核实取得的资料和实际情况为基础。如主管部门在后续核查中提出进一步的资料要求,公司将积极配合提供。
九、后续规范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科技人员月度动态台账,及时记录人员入职、离职、岗位调整及研发项目参与情况;
2、建立人力资源、研发和财务部门联合复核机制,定期核对科技人员名单、研发项目人员配置及研发费用归集情况;
3、加强研发项目过程资料管理,完善项目任务分工、研发工时、试验检测、技术评审及成果验收等记录;
4、对同时承担研发与生产经营工作的人员进行重点复核,避免仅凭部门或者岗位名称认定科技人员;
5、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和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前,对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相关比例进行专项复核。
特此报告。
企业名称:【公司全称】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附件清单
1、2024年度职工总数及科技人员月平均人数计算表;
2、2024年度全体职工名册;
3、2024年度科技人员名单及认定说明;
4、2024年度科技人员与研发项目对应表;
5、2024年度研发项目立项及人员分工资料;
6、科技人员劳动合同、岗位职责及考勤记录;
7、2024年度工资发放、个人所得税申报及社会保险缴纳资料;
8、研发人员工资薪金分配表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相关资料;
9、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资料;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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