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你白来
关键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法国知识产权专家谈2019冠状病毒病与专利之间的关系
(本文是中国标局获得授权的稿件,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作者:JAN BERTRAM IPSIDE专利工程师
Tangui DERRIENNIC 欧洲专利代理人
译者:宋昕哲 IPSID特邀研究员
法国知识产权法学博士
译者按:2020年3月底,一则在社交网络上点击量破300万的视频,声称揭示了新型冠状病毒阴谋真正起源:并非来自武汉华南海鲜市场,而是来自在欧洲非常有名的法国Pasteur研究所。视频中男子称:“让尽可能多的人感染,然后Pasteur研究所将推出疫苗。”该名男子将Pasteur研究所于2004年申请的一项专利EP1694829B1作为证实Pasteur研究所“发明”了病毒这一阴谋的依据。
在本文中,欧洲知识产权专家Jan BERTRAM与Tangui DERRIENNIC从专业的角度对该“阴谋论”予以辟谣,并探讨了2019冠状病毒病与专利究竟有何关系。
法国科研机构“发明”了新型冠状病毒?
一份专利文件引发的误会
2020年1月11日,中国科研小组成功完成了对出现在湖北省的一种新病毒的基因组测序。这种新病毒为冠状病毒家族成员,后来被命名为SARS-CoV-2,是目前 COVID-19(2019年冠状病毒病)大规模爆发的原因。
虽然许多其他冠状病毒的传播并非罕见,但是我们仍然关切2003年主要在中国爆发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CoV-1)以及2012年主要在中东地区爆发的中东呼吸综合征,因为我们迄今对其毒性仍未掌握。
这类容易流行且死亡率高的病毒的出现,促使研究人员通过分析这些病原体的生物材料,以开发疫苗或研发诊断设备。
生物学和知识产权在这一点上形成了交集。虽然发现不能构成发明,但具有工业应用的生物材料,例如可用于制造疫苗的生物材料,可以申请专利(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611-10条第4段)。近几周来,一项由法国Pasteur研究所、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和巴黎大学于2004年12月提交的欧洲专利EP1694829可能被公众误解,诞生了法国Pasteur研究所为销售疫苗故意合成、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阴谋论。
与阴谋论所称相反,法国Pasteur研究所2004年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能被理解为其“发明”了某类病毒,尤其不能被理解为其“发明”了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事实上,正如该专利说明书所述,“本发明与一种与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相关的冠状病毒新毒株有关”,针对的是“非典型肺炎的流行,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ARS)。该疾病最初在中国爆发,在2003年第一季度传播到不同国家或地区(越南、中国香港、新加坡、泰国和加拿大)”。简而言之,该专利与2003年非典SARS-CoV-1有关,与当前全球大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无关。
此外,根据发明人的说明,“为开发足够敏感和具体的SARS病毒检测和诊断试剂,提供保护人群免受SARS疫情的免疫原性成分,发现以及考虑新的变异体尤其重要。发明人现已发现另一种与SARS有关的冠状病毒株...”。因此,获得专利的这项研究,其目标并不是创造某一种新的冠状病毒株,法国Pasteur研究所在最近的一次新闻发布中也清楚地解释了这一点。此外,即使真的创造了SARS病毒,显然也不具备可专利性,因为“破坏公共秩序和道德”,为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611-17条以及欧洲专利公约第53条所禁止。
从专利文献中可获知的信息:
SARS冠状病毒、氯奎因、阿奇霉素
专利文献中充满了与科学研究有关的发明,特别是在生物学和制药领域。使用专门用于专利检索的谷歌专利搜索引擎,我们检索到了约3000个与关键字SARS冠状病毒相关的结果。
进一步,我们发现已有专利文献将SARS病毒与氯奎因(免疫调节剂和抗炎用作抗疟药)联系起来,有时还与阿奇霉素(抗生素)相联系。这两种化合物最近常被引用为治疗2019冠状病毒病的“神药”。
通过阅读专利文献和科研出版物,足以表明科学界已经对氯奎因、阿奇霉素等分子的使用探索了十多年,今天将它们用作抗病毒治疗不会是新奇事物。
例如,2015年4月7日提交的国际申请WO2015/157223,在美国获得专利。该专利文件在图3A至3C中提到了用氯奎因抑制中东呼吸综合征冠和SARS病毒。
这种治疗方法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有效性尚未得到充分证明,尽管马赛地中海感染研究中心的一个由Didier Raoult教授指导的研究小组最近发表了一项研究旨在证明其有效性。但值得指出的是,无论这项在科学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的研究的有效性如何,Raoult教授的团队提出的治疗方法不能获得专利,因为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611-16条以及欧洲专利公约第53条,治疗和诊断方法被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
此外,当前这个处于热点的例子提醒我们,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611-11条(欧洲专利公约第54条),任何发明一经公开披露,即通过公众可查阅的书面披露或口头披露,抑或是公众使用,都不能申请专利,因为不满足专利授权中新颖性的要求。假设人们广泛使用水基氯奎因(一种商业化形式的氯奎因)进行治疗,那么这个情形正是构成披露的公众使用。
目前公共卫生危机对科学研究和制药部门而言是一个特殊的时刻。然而,专利文献将在专利申请提交18个月后才公开,届时专利文献将见证今天的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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