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费减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的通知》,为方便申请人办理费减备案业务,简化相关业务流程,自4月7日起,申请人在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时,可以电子形式上传证明文件,无需寄交或面交至审核机构。
如何提交费减备案请求
上传电子证明文件?
最新流程已经给你整理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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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减备案最新提交流程
提交费减备案请求,需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办理,登录地址为:http://cpservice.sipo.gov.cn/。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注册用户可直接使用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登录;非电子申请注册用户需注册费减业务用户登录。
登录后进入业务系统首页,点击“菜单栏”的“业务办理”,选择左侧“日常功能”栏中的“费减备案请求”后,点击最右侧“业务办理”。
进入声明页面,选择“同意”,点击“已阅读”按钮,进入新增费减备案申请页面。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有红色星号*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进入预览页面。

跳转至上传证明文件页面(新增功能):
点击“附件信息”处的“上传文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文件类型”,点击“请选择文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添加相应的图片文件。

选中的图片被加在到上传文件列表中,点击“开始上传”。

文件上传成功,并更新在列表中。
页面展示出费减备案享受的权利以及重要提示,此页信息提交成功后可以在查看页面打印,点击“提交”。
确认提交后会展示系统回执,费减备案请求提交成功。
注意:成功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并提交费减备案请求成功后,无需再向审核机构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其他关于费减备案请求的问题,可拨打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受理部咨询电话:010-82618139。
来源:知识产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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