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6日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管理规范>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标准的通知》。
标准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基本原则、受理、策划、实施、卷宗管理。适用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知识产权纠纷相关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的,或者经相关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的。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等委托进行调解的,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人民调解是中国特色的诉讼外调解方式,具有平等自愿、方便快捷、经济便利、灵活高效等特点。随着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推进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标准化工作的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将成为加快知识产权团体标准建设的工作重点之一。
现阶段,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刚刚起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规则和流程方面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尚不顺畅。我国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领域的各类相关标准尚属空白,相关当事人与人民调解组织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方面存在困惑,急需相关引导性标准。
各人民调解组织在处置知识产权相关纠纷调解的工作中,应认识到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复杂性、行业性、专业性等特点,完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管理的标准化建设,有序规范地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因此,特制订本标准。



















来源:中国专利保护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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