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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我知道|个体工商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办税我知道|个体工商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山西税务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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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代扣代缴】-【人员信息采集】,将相关人员信息采集并报送成功。




第二步

点击【经营所得】-【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打开界面后如已归集到增值税或者发票开具/接受等收入成本信息时,默认预填收入总额,同时弹框上方出现查看入口,支持查看已归集到的收入或成本信息;保存公共信息时若所填写的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与系统所测算出的信息超过一定比例时,需在收入、费用信息中填写“备注”信息,以反馈超过比例的原因,如未超过一定比例则无需填写备注。若该税款所属期存在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注意:如果自己需要修改数据,可以点击【收入、费用信息】-【修改】)




第三步

若投资者有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可以双击“投资者信息”进行填写,填写之后点击【保存】。




第四步

确认投资人纳税信息填写无误后,选中未申报数据,点击【提交申报】-【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状态。




第五步

申报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选择对应缴款方式进行缴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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