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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首期第四批48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的通知

关于同意首期第四批48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的通知 广东知识产权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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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首期第四批48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继续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启动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以来,首期第四批TISC正式运行已满三年。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和《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完成对首期第四批TISC的运行评估,同意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等48家单位作为TISC继续运行(名单见附件1)。其中,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13家单位评估等次为优秀(名单见附件2)。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上述单位的指导和支持,认真做好TISC运行工作,充分发挥好优秀TISC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TISC加强经验交流分享,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

首期第四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继续运行名单(2025—20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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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第四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评估优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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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8日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正文及附件详情。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

(点击图片即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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