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熟悉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以下称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我们汇总整理了即问即答指引,帮助大家理清填报要点。
一、在本次试点工作中,如何确定我是不是新版增值税申报表的试点纳税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2026年2号)规定,自2026年11月起,北京市按照“双轨验证、单轨运行、全面推广”的步骤,在北京市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中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试点纳税人由北京市税务局确定。如果您接收到来自主管税务机关已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的通知,或是在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等平台接收到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的提示提醒,亦或是您在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时,系统自动跳转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就表明您已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您也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是否被确定为试点纳税人。
二、如果您被选为试点纳税人,应该提前做什么准备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鼓励试点地区纳税人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试点开展前,您可以参与税务机关纳税辅导,掌握新旧表调整内容、填报规则及操作方法等,并配合做好系统环境准备、申报数据准备等工作。试点开展后,您可以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安排,依托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的操作手册等资料,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如在使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及时反馈使用体验,并提出优化建议。
三、我现在已经是试点纳税人了,如何办理增值税申报呢?
答:在您收到试点通知后,您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功能模块,报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不再通过原申报模块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未收到通知的试点纳税人,继续沿用旧表办理申报。您可关注北京税务官方网站、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获取公告解读和操作指引等相关信息。
四、试点过程中,如果您遇到疑难业务或系统功能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
答:北京市税务局已组建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专业试点团队,将配备专门税务人员、技术人员对您开展“一对一”辅导,帮助您充分理解本次申报表修订内容,充分感受相关功能填报的便捷性。如果您在试点期间遇到重大业务难题或者系统功能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解决。
五、非试点纳税人应当如何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答:北京市分批次选取部分增值税纳税人开展试点,试点名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非试点纳税人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6号)规定使用旧表办理纳税申报,不使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END
来源:北京税务
关联推荐
提醒:事关申报!11月1日起 ,北京市开始试点
专题内容推荐
股权转让
自然人股东间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缴纳的印花税如何申报?
股权转让四大涉税误区!
误区提醒
文化事业建设费常见误区
印花税常见误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五大误区与真相
增值税申报高频误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5个常见问题
电子税务局
新电子税局办理税务信息变更
新电子税务局变更办税人员
拿到营业执照后,请先做这两件事儿!
办税人员的认证等级怎么提升?
企业享受招用退役士兵税费优惠,如何在电子税务局采集信息?
电子税务局中如何办理逾期申报?
新办纳税人首次开具发票如何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