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知办函服字〔2024〕6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总结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助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打通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展现更大作为,现就征集遴选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案例征集遴选工作主要面向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重要网点开展。
鼓励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结合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报送。
(一)应积极展现各级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服务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重点聚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解决现实问题、取得实际效果等方面内容,充分体现实效性和示范性,切实发挥指导借鉴作用。
(二)应经总结提炼,完整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实效,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服务内容和效果需经服务对象确认。
(三)时间应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
(四)应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可包含必要的图表、标注等。
三、相关事项
(一)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共服务优秀案例征集遴选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组织本地区重要网点等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按时提交案例,积极引导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针对机构自身特点找准服务定位、发挥特色优势,差异化报送案例。往期征集已报送的案例,不重复报送。案例报送数量及质量将作为评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成效的重要依据。
(二)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重要网点于2024年8月7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模块提交至少1个案例(案例包括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8月9日前完成线上审核。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报送的案例,经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于8月9日前汇总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公共服务司 黄峰 王磊 010—62083380 62083630 邮箱:ggfwanli@cnip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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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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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的公告(附相关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