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8号公告及《地理标志产品 高州桂圆肉》(DB4409/T 12—2020)地方标准,其主要质量要求如下:
1.品种
选用鸡眼、储良、石硖等龙眼品种。鸡眼苗木采用实生繁殖或自根砧嫁接繁殖;储良、石硖苗木以鸡眼龙眼为砧木进行嫁接繁殖。
2.栽培管理要点
春植在2月至5月,秋植在9月至10月进行,种植密度每公顷≤330株。产期果树施肥按NY/T 496执行,施药按GB/T 8321执行。
3.采收与加工
采收:7月上旬至8月上、中旬,果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5%。
加工流程:原料选择→修整、清洗→取肉→干燥→分级→包装、贮存。
取肉:灯笼肉采用人工或机械去核,取出果核、剥掉果皮,果肉形状似灯笼并完整;片肉取肉则将鲜果放入65℃~70℃烘房烘制4~5小时,剥皮去核,或将果实剥皮后放入烘房烘制3~4小时去核,果肉形状不规则。
干燥:生晒法将果肉置于阳光下曝晒至含水10%~15%,或先晒至含水25%~30%再入55℃~60℃烘房5~8小时至含水10%~15%;烘干法将果肉放入70℃~90℃烘房干燥至含水10%~15%,灯笼肉需在烘至含水35%~40%时取出整形,再续烘至足干,干燥期间不定期翻动。
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GB 2763规定。
资料来源:
1.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98号公告
2.茂名市地方标准 DB4409/T 12—2020《地理标志产品 高州桂圆肉》
3.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州市质量计量协会等公开资料
4.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第二批清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