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是合肥卡旺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卡旺卡”),被告是安徽卡旺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卡旺卡”)。
合肥高新区法院民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赵晨查明事实后,当庭作出判决。
合肥卡旺卡认为
原告诉称,卡旺卡品牌最早成立于2008年。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薛某系第10070377号、第31528862号等商标的商标专用权人,薛某将案涉商标授权给原告公司使用。
原告将上述案涉商标中的“卡旺卡”字样用于企业字号并经营多年,在消费者中产生了较高的影响力。被告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0日,晚于原告取得上述商标专用权以及原告公司成立的日期。
原告认为,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的情况下, 擅自将“卡旺卡”字样用于企业名称中,具有攀附原告声誉的主观恶意,足以误导相关公众将被告及其提供的产品与原告产生混淆,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称,因扩大经营需要,准备注册安徽卡旺卡相关公司时,发现了被告的存在。被告目前仅注册成立,尚未正式生产经营。

图源江淮晨报
卡旺卡商标起源
卡旺卡成立于2008年,现已前行十数年,现已成为安徽区域高人气高口碑的茶饮品牌。

图源卡旺卡官网
下面是来自官网的温馨提示,想要做卡旺卡奶茶的创业者可要擦亮眼睛:
卡旺卡不做任何形式的加盟及代理,网上关于加盟及代理的信息均为诈骗,请大家谨防上当受骗。

图源卡旺卡官网
经检索,原告合肥卡旺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薛某名下相关商标共计45个,其中已注册的商标35个,驳回复审/失效/实质审查等状态的商标共计10个。
原告自2011年起开始注册商标,即公司成立两年内开始布局商标注册。
十年前合肥卡旺卡公司应该没有想到十年后它会成为安徽领先茶饮品牌,更没想到当时的商标注册给今日胜诉维权埋下有力的伏笔。


法院判决
安徽卡旺卡将“卡旺卡”字样用于企业名称中,也足以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该企业与合肥卡旺卡存在密切的联系,从而损害其竞争利益。故安徽卡旺卡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卡旺卡”三字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予以修正,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卡旺卡”字样,法庭对合肥卡旺卡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该案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庭围绕本案相关事实问题展开调查后,当庭判决被告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卡旺卡”字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向原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5万。

纷繁世界 更需专一力量
合肥天禾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