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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VS“Bypass ”——PCT途径递交美国专利如何选?

“371”VS“Bypass ”——PCT途径递交美国专利如何选? 中微知著国际知识产权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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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通过PCT 途径提出美国专利申请有两种方式——“371”和“Bypass ”,中微知著带你了解一下


美国专利申请的途径一般有以下三种:

1. 巴黎公约途径(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

2. PCT途径(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

3. 普通国家途径: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申请。


而通过PCT途径提出美国专利申请还有两种方式——“371条途径”和“Bypass途径”。


今天,小微带你了解一下PCT途径递交美国专利的两种方式。



传统371途径


基于美国专利法35U.S.C.371,该途径申请与PCT申请将被视为同一件申请,其申请日为PCT的申请日(简称371方式)。


如果PCT申请以中文提交,以“371方式”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是PCT申请的英文翻译文本。



旁路申请(Bypass)途径


以PCT申请为母案,依据美国专利法35U.S.C.111,另外提出一件单独的美国专利申请,作为PCT申请的连续案或部分连续案,相当于是一个全新的美国申请(简称Bypass途径)。


“371”VS“Bypass ”


以下小微为大家整理了对比表格:





综上所述,Bypass可选的加速审查的方式更多,371条的官费比Bypass更便宜, Bypass对专利单一性的审查更严苛,两种申请方式都有其优缺点,申请人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如果您有客户正打算进行美国知产布局,可以考虑和中微知著合作,自有美国律师团队进行申请递交,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团队去做!





信息来源:USPTO官网

https://www.uspto.gov/web/offices/pac/mpep/s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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