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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关于申报临港新片区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

【最新通知】关于申报临港新片区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 上海临港知识产权
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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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新通知】关于申报临港新片区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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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和《上海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促进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特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知识产权评议、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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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

专利导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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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具有配套经费投入。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相关内容参考《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填写。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2025-2026年PCT专利申请超过2件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


(二)

知识产权评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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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知识产权评议项目实施条件,具有配套经费投入。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实施相关内容参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和规范等文件要求填写。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

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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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较为完善,具备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实施条件,具有配套经费投入。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四)

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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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临港新片区现代化产业,兼顾传统特色产业,选取经营规模或技术实力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重点加强在商业秘密保护组织机构、制度规范、定密分级、人员管理、涉密信息管理、涉密区域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指导。



三、申报程序


▶ 1.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评议、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的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2026年8月1日前将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和电子文件一并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并公示项目承担单位。


▶ 2. 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应实际、可行、规范,如发现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和立项资格,追回拨付资金,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申报材料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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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湖北二路100号B3幢行政服务中心2楼26号窗口;

2.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环湖西一路297号)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1-68072005

邮箱地址:lgzscq@lingang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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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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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港新片区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docx

2.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申报书.docx

3.临港新片区AI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

4.临港新片区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点)申报书.docx

来源:临港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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