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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解答】增值税专票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财税解答】增值税专票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乌鲁木齐税务
201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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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财税解答】增值税专票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2016-08-18 中税网点击上方“中税网”



提问:  

  供应商给我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复核人及收款人为同一人,我司是否应该拒收?税法上应该是没有明确规定三人不能为同一人,但从会计上看这样应该不合理,请问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专家回复:


  税法没有规定此三人不能为一人,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该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国税发【2006】156号]



主   编:董小姐

责任编辑: 马太

投稿邮箱: tsqgs@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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