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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林微案丨案说不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那些门道

果林微案丨案说不侵犯地理标志专用权的那些门道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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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号:(2015)苏知民终字第68号关键词:地理标志、侵害商标权 【案情简介】  我给

案号:(2015)苏知民终字第68号


关键词:地理标志、侵害商标权


【案情简介】 

我给我们这个时代取了个特别俗气的名字——吃货时代。人们的物质水平提高了,但是又依然难以实现房屋自由,但是实现个吃自由还是可以的。于是各种与吃有关的产业急速发展。说到吃,小龙虾可逃不掉。说到小龙虾,江苏地区特色的盱眙龙虾必定能占一席之地。有市场就会有争端,在这“盱眙龙虾”几个字的使用上,那也争议不断。


在江苏徐州,有一家吴越人家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该公司自称,其在2001年7月参加了中国龙虾节组委会、盱眙县人民政府、扬子晚报社联合举办的龙虾节活动,并取得上述机构组织颁发的铜牌及“盱眙正宗十三香龙虾厨师证书”。于是其在店面上使用该铜牌的同时,还在广告灯箱上使用“盱眙龙虾”字样。


话说“盱眙龙虾”这几个字,可不是谁都可以用的,原因很简单。这几个字由盱眙龙虾协会于2004年12月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获得该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

【裁判结果】

一审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构成商标侵权,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损失;


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法律评析】

本案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盱眙龙虾协会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构成商标侵权。然而在本案中,我们发现被告并非一味地被动挨打,也在诉讼中走出了一些方向比较正确的答辩思路,但可惜的是并未提供更为充分的证明以使诉讼结果更有利于自己。


我检索了相关案例,盱眙龙虾协会在大批量的维权过程中,也并非一直是胜诉的。有一部分败诉的因素与被告有效答辩密不可分。那么仅借此案,从法理角度对这些商标法领域内的能够对抗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有效答辩进行分析,以帮助此类主体在面对商标侵权诉讼时,作出更为有效的答辩。


一、正当使用

此处的正当使用与我们商标法领域通常所说的正当使用是有不同的,此处的正当使用也可以叫作合理使用,其与《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正当使用构成要件不同,但是是具有相同的法学原理依据的。根据《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那么,根据该法条,尽管注册或使用的商标中含有地理标志,但是该标志标示的商品确实来源于该地区,并且其商品特征是符合该地理标志所公示的产品属性的,那么就可以对抗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样的答辩理由是非常有效果的,我们在多个盱眙龙虾协会维权失败的案例中均可见其身影。


二、在先使用

在本案中,我们看到被告在答辩中有一个答辩理由即为在先使用,但是因为被告的举证并不充分,故而人民法院并未支持这一答辩请求。但是,如果被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在先使用,那么是可以排除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三、有效授权及规范使用

本案中,被告反复提到的一件事为:2001年7月其参加了中国龙虾节组委会、盱眙县人民政府、扬子晚报社联合举办的龙虾节活动,并取得上述机构颁发的铜牌及“盱眙正宗十三香龙虾厨师证书”。人民法院在对此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的前提下,认为此份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使用“盱眙龙虾”字样获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的授权许可,并且其使用方式也有拆分使用。换言之,如果被告能够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并且在授权许可范围内规范使用,那么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反击了。

【律师点睛】

同样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类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就会获得不同经验体验。我的前一篇文章《案说地理标志维权》是从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权利人维权角度出发,为权利人的维权出谋划策。当然,作为侵权嫌疑人,在对簿公堂之时,也并非坐着挨打,一定要给予有力的反击,以抵御权利人的诉讼请求,尽力维持住对涉案商标中地理标志的合理使用的权利,同时避免经济赔偿。


那么,在诉讼中,被告可以做什么呢?

第一,收集一切可用证据。

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等材料到作出答辩的时间并不多,这时候被告应尽快收集一切可用证据。证据包括:在先使用证据、授权证据、来源该地理标志所在地证据等等。但是切记一点,诉讼中切不可伪造证据。


第二,结合证据情况组织答辩思路。

在证据收集整理的过程中,可以用到的有力的答辩理由基本就已经浮出水面了。此时只需要在答辩中作出强有力的答辩理由说明即可。在整个民事诉讼中,可以用到的答辩策略非常多,包括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等。在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诉讼中,上述几个答辩理由是非常具有针对性的。那么,在诉讼中,一般答辩策略与专门答辩策略相结合,我相信总有一个点可以被突破。


第三,避免被诉侵权最为有效的一定是本身就不侵权。

我们常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但是,如果一开始制作栅栏时就谨慎点,不留漏洞,那么也不存在后续因“补牢”而产生的各种支出了。这就要求各位在使用某一标志时,一定要事先进行商标风险的预警,避免商标侵权。

作者:尚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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