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合作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规范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支撑作用,充实维权援助服务力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 号)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惠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 “保护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以下简称 “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按照公开征集、自主申报、公平审核、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本次征集工作。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以下类型单位公开征集:
(一)律师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等具备知识产权服务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及维权援助相关工作的单位;
(三)具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四)熟悉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具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风险防控能力的专业机构。
四、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成立满 2 年以上,有固定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 5 人,拥有稳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
(三)以知识产权服务为核心业务或主要业务方向,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研究、服务、培训或纠纷处理能力;
(四)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维权援助业务流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实践基础;
(五)热心知识产权公益事业,自愿参与维权援助公共服务,服从保护中心统一管理和工作调度;
(六)承诺在维权援助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七)严格遵守保护中心各项管理规范和工作规程,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八)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五、申报流程
(一)提交材料
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两年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维权援助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4.办公场所、人员配置、专业资质等支撑条件的证明材料。
请于 2026 年6月 3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惠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cqbhzx@huizhou.gov.cn,邮件主题注明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报 + 单位名称”。
(二)审核认定
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对拟认定的合作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惠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春荣
联系电话:0752-216842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成路13号2号楼9楼(惠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附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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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