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充实维权援助服务力量,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引》(国知办发保字〔2023〕9号)及相关规定,我单位前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
本次征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经公开申报、材料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已完成遴选工作,确定拟入选合作单位名单。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工作公开透明,现将拟入选合作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注明联系方式);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三、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本次拟入选单位即为正式惠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合作单位,不再另行公示。入选单位将纳入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咨询、纠纷协助、政策宣讲等相关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惠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0752-216842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成路13号2号楼9楼
附件:惠州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拟入选合作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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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