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梯次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构建知识产权试点、贯标、优势、示范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集中优势资源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标杆企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梯次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市行政辖区内具有一定专利工作基础的企业。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知识产权试点培育企业
1.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意愿;
2.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状况良好。
(二)知识产权贯标培育企业
1.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领导重视,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人员;
2.具有较稳定的知识产权获取途径,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
3.自行实施或自愿接受咨询服务机构的协助和辅导。
(三)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1.已完成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并通过认证;
2.同一专利申请人近2年专利申请总量不低于2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不低于30%。
(四)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
1.是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培育期满且已通过验收;
2.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培育方式
采取分级培育,为不同层次的企业有针对性的提供专利培训、专利创造、分析评议、贯标、实施转化、战略研究、维权援助和人才培养等综合服务。
四、申报材料
本次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梯次培育企业申报为网上申报,请各单位登陆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jnipo.gov.cn)中的网上办事-单位用户-企业梯次培育。
申报单位同时将填写完成的《济南市知识产权(专利)梯次培育企业申报表》在网上导出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至所在县区知识产权局,纸质材料需要两份。
五、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各县区、高新区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辖区内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培育及验收工作,于2017年7月14日完成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并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2.知识产权贯标、优势和示范培育企业由县区组织申报,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培育、验收工作,各县区于2017年7月19日前将辖区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市科技服务窗口。
联系人:朱晓明、孙凯;
联系电话:朱晓明:12330-2、孙凯:13969056970。
原文来自: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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