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处理过淘宝网的著作权不当违规排查案件了。
一般处理的都是知识产权类的涉及权力人投诉的著作权违规。
之前遇到著作权排查违规的,老白都会拒绝,因为遇到这类排查的都需要提供进货凭证:例如从权利人的进货发票或者授权等。但是著作权是非常微妙的一类知识产权违规。
这里会涉及权利人是否原创的问题。
如果这个著作权本身就不是投诉方或者权利人原创,那么要求提供从其拿货的凭证或者授权,是极其不合理的。
近期老白发现,淘宝已经对这块进行了修改和更正。
排查类的著作权违规,目前已经允许用在先记录和差异点来进行抗辩申诉拉!

老白前几天就成功的搞定了一个来自平台排查的著作权违规案件:

不得不夸奖一下淘宝知识产权部门和排查部门的努力,这个问题其实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之前以为永远不会改变,但是淘宝还是非常有效率的改变了,阿里平台确实会吸取商家们有用的建议,来进行对商家有利的改变:由原本的仅支持凭证申诉,到现在支持用比权利人更早使用该作品的证明和差异来进行申诉。
这样的改变更合理,更合法也更人性化。
从卖家的角度来说,这种变化是正向的,对卖家有益的。
从平台角度出发,这种及时改变的魄力值得抖音小店以及拼多多好好学习。

看看抖音小店的著作权违规申诉,至今为止就只支持用凭证和差异申诉,且还不公开投诉方的著作权作品页和公开时间,导致很多的著作权违规都是不清不楚,也无法用比权利人更早使用该作品的证明来进行抗辩。
再次强调:很多的著作权投诉都是恶意的投诉,都是商家之间、同行之间的竞争性行为,很多的著作权都是抢注,非原创的投诉,因此平台要允许驳回对方著作权的原创资质的申诉入口,不然助长恶意竞争的苗头!
我是老白(微信:laobai-1102),2023年会继续分析知识产权知识,认为有用的,都可以关注下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