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英搏尔,30068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专项法律顾问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服务。
英搏尔深耕电动车辆动力系统近二十年,是国内少数具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自主研发、生产能力的领军企业,拥有成熟的动力系统解决方案及丰富的产品类型。公司创新的“集成芯”技术赋予其新能源汽车驱动总成及电源总成产品高效能、轻量化、低成本等显著优势,助力公司与吉利、上汽通用五菱、长安、奇瑞、江淮、长城、上汽大通、东风、小鹏、合众、大陆、采埃孚等国内外车企、汽车零部件厂商达成或保持长期合作;同时,公司产品在电动工程机械、电动专用车等领域也获得较为广泛的应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804,682,475.51元,拟投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自动化车间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通过布局自动化产线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是紧随高压化、集成化发展趋势,快速响应下游需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新能源汽车技术变革的行业背景下保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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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由国枫执行合伙人孙林律师、合伙人殷长龙律师领衔,合伙人黄晓静律师主要负责,其他经办人员包括颜一然律师、刘晗律师、钟羡瑶、袁添。
感谢本项目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合作单位,祝贺英搏尔本次发行项目圆满完成!
孙林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执行合伙人
业务专长
证券与资本市场(境内外首发及再融资、并购重组)
投融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殷长龙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业务专长
证券与资本市场(境内外首发及再融资、并购重组)
投融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黄晓静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业务专长
证券与资本市场(境内外首发及再融资、并购重组)
投融资、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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