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枫提供法律服务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立新能源,股票代码:001258)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称“本次发行项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立新能源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其始终秉承“立新、聚能、泓源、美疆”的企业使命并以“信任、责任、创新、协同”作为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业背景下,牢牢抓住生态文明建设、能源供给侧结构优化升级这一重大有利的发展机遇,紧密围绕综合能源应用服务转型与科技创新引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本次发行项目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18.29亿元,主要用于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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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为立新能源本次发行项目提供了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立新能源本次发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包括合伙人刘斯亮、合伙人薛玉婷、授薪合伙人程明明及律师张晓武。
感谢立新能源对国枫的信任与支持,感谢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支持与协作,祝贺立新能源本次发行项目顺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
刘斯亮
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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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玉婷
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公司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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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业务
程明明
国枫律师事务所 授薪合伙人
公司证券
公司收购与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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