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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枫业绩丨国枫助力爱旭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发行

国枫业绩丨国枫助力爱旭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发行 国枫律师事务所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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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9月16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35亿元。

2025年9月16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爱旭股份,股票代码:60073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35亿元。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聚焦光伏发电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和光储用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太阳能电池、ABC(All Back Contact)组件和场景化的解决方案。爱旭股份秉承“为零碳社会带来澎湃动力”的使命,以极致创新驱动零碳能源时代的加速到来。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建设“义乌六期15GW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生产的新一代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采用市场认可的下一代先进电池技术,与当前光伏市场主流PERC电池相比,具备转换效率更高、光致衰减更低、温度系数更优、弱光响应更强以及更易于薄片化等显著优势,能够有效突破PERC电池的转换效率瓶颈,进一步释放规模效应,巩固公司在高效光伏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与量产先发优势,并为公司ABC电池技术的持续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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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担任爱旭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本次发行事宜全程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由合伙人周涛领衔,签字律师为合伙人桑健和律师曲艺,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律师贺双科。


在此,感谢爱旭股份将全部的信任托付予国枫,同时感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本项目中对国枫工作的支持与协作。也感谢为本项目提供指导与建议的各位内核律师和每一位为本项目辛勤付出的国枫同事。


周  涛

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公司证券业务




并购重组

债券发行

资产证券化

桑  健

国枫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公司改制上市




再融资

公司证券业务

公司收购重组及债券发行

曲  艺

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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