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巨星农牧,股票代码:60347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注册与发行。在本次发行中,公司价值获得投资者及市场高度认可,实现超额认购,认购倍数为5.13倍。
巨星农牧是一家以生猪养殖业务为主的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经过近二十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公司专注于生猪养殖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生猪养殖行业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是集种猪繁育、商品猪生产、饲料生产于一体的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先后荣获“中国畜牧行业百强优秀企业”“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四川省乡村振兴优秀企业”“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等荣誉。
本次发行成功为发行人引入大型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等多元化优质投资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猪站建设项目、养殖技术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数字智能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本次实体建设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均密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旨在进一步增强巨星农牧的市场竞争力和财务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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