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长短完全由用人单位决定,劳动者无权干涉。
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不仅由劳动合同年限决定,还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并应得到用人单位同意。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是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具体通知方式并无强制要求,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而且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仅提前通知即可。
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此需承担充分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开除。
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因此,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组织培训或者调岗,组织培训的,注意保存培训时照片、视频、签到表等;对劳动者进行调岗的,注意下发相关通知文件以及与劳动者协商笔录等,防止出现无法举证情形。
当劳动者仍无法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若不提前通知的话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只要离职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仅有符合以上情形,劳动者才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要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错!
员工可以用很多方法来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如和公司领导的聊天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资发放流水、工作服装、工牌、录音录像等。
吴迪
山东安明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非诉业务
电话:17645774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