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薪酬管理上,很多企业不仅没能控制住用工成本,反而因为操作不规范,频频陷入劳动争议。今天我们就来盘点几个常见误区,看看你有没有踩过坑。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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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种现象多见于小型加工、制造、零售等劳动力密集型行业。
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即便是“底薪+提成”的模式,底薪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如果员工当月提成少、总收入低于最低工资,企业也必须补足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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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实物或购物卡代替工资发放
有些企业拿自己生产的商品,比如食品、日用品等,来抵扣工资。
工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以人民币发放。
当然,像节日福利、补贴等额外待遇,企业可以选择发实物或购物卡,但这绝不能替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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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资发放不及时
有的企业经常拖到合同约定日期之后才发工资,严重的甚至隔月才发。
正确做法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发工资,且至少每月发一次。
如果确实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发放,务必提前告知员工,并说明预计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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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统一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
有的企业在合同中直接规定:以最低工资为基数算加班费。
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该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而不是一刀切的最低工资。否则,很难获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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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用调休代替加班费
不少企业规定:无论什么情况下的加班,都用调休来替代加班费。
法律上,只有部分情况可以调休。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只要符合支付加班费的条件,就应按法定标准支付,不能一律以调休了事。
对于服务行业(如商场、酒店、餐厅)这类经常需要节假日上班的企业,建议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合理控制加班成本。
结语
薪酬管理看似简单,实则处处是坑。规范操作,不仅能减少劳动争议,也能让企业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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