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提示与建议
国内法院已有相关生效判决认定构成侵权,侵害了游戏权利人对其游戏连续性的画面作为类电作品之著作权。游戏的连续动态画面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创作设计过程及视听效果体现了创作者较高的创作高度,应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可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故未经授权不能进行游戏直播。
相关参考案例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诉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停止通过网络传播《梦幻西游》或《梦幻西游2》的游戏画面,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摘自孙大勇律师主编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实务与指引》之《著作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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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实务与指引》全书以问诊式的问题去启发、引导企业家、创业者、企业管理层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去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并按照本书随后给出的启示和建议、法律规定等有章可循的采取措施、做好知识产权合规工作,以预防或者消弭、化解风险,让知识产权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价值。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希望阅读本书能够对大家更好的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风险管控、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工作有所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