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部分行政案件实行管辖机制改革若干规定》精神,我院在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设立了全市首个行政审判巡回法庭。近日,我院首次在行政审判巡回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任金伟与被告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一案。因原告任金伟常住南安市梅山镇,到我院参加诉讼距离较远、时间较长。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免去奔波之苦,我院将本案安排到距离原告家门口比较近的位于南安市人民法院美林法庭的行政审判巡回法庭开庭审理。

通过巡回开庭,推动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重心下移,既将便民诉讼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民便民,又有利于法院增强司法权威、提升行政审判质量与效率,扩大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