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和商业秘密如何区分?”
“专利和商业秘密该如何选择?”
……
近期,不断有朋友问乘法君这些问题,乘法君很是欣慰,因为这些确实是至关重要且极为本质的问题。了解清楚之后,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决策提供重要的思路,甚至改变企业的商业价值。
目前,就数量而言,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一专利大国。企业家们甚至个人也几乎都或多或少了解专利。
然而,在知识产权大家族,有一个经常拿来和商业秘密比较的兄弟就是专利。
01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区分
专利是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来获得法律赋予的专有权,故其内容须表现在专利说明书及附图上,其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
但是,商业秘密则处于秘密状态,一旦公开,则失去价值。专利的“公开性”和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专利和商业秘密的最大区别点。
此外,专利权有保护期限,在主要工业国通常20年,过期之后公众自由使用。如果申请专利,申请人需要充分对发明/配方进行公开,不仅对专利局公开,而且一定时间后(目前最多18个月)向全社会公开。专利侵权的话,只涉及民事责任。
然而,商业秘密的保护没有期限,但前提是该信息(包括配方)有商业价值,且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护措施(保密协议、密码、门禁卡等等),其他人如果偷该信息就违法,甚至可能有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两者具体区别如下表:
序号 |
区分点 |
商业秘密 |
专利 |
1 |
保护方式 |
自我保护 |
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获得专有权 |
2 |
新颖性程度 |
与普通水平的技术知识和信息保持最低限度的不相同性 |
要求较高,即未公开发表、国内公开使用,未抵触申请。 |
3 |
保护范围 |
无法定限制,通常为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
有限制,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等不被授权。 |
4 |
保护地域 |
无地域限制 |
有地域限制,在获得授权的国家辖区内有效 |
5 |
保护期限 |
无限制,与技术寿命相关 |
从申请日起,20年、10年的限制 |
6 |
权利主体 |
相对排他性 |
绝对排他性 |
7 |
实用性要求 |
确定的、具有实用性的方案 |
工业再现性 |
8 |
表现形式 |
易于保密的载体之中,有些以人为载体。 |
专利说明书及其附图上,专利权的波阿虎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
02
保密建议
实践中,对于新开发的技术,是申请专利,还是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企业经常存在困惑。
两种保护方式,因其在公开性的要求不同,保护方式基本是相悖的,专利是以公开换取保护,而商业秘密则相反。
最典型的例子:可口可乐的配方一直都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而像华为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最新的技术几乎都通过申请专利进行保护。
对一项新技术,究竟通过商业秘密保护,还是申请专利保护,还是两者相结合进行保护,基本规则列表如下:
衡量标准 |
商业秘密保护 |
专利保护 |
交叉保护 |
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时,即其保密性强度较低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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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技术他人研发的难度不大,不排除别人在很短时间内研制同一技术的可能性,因为专利申请大多实行先申请原则,他人若对该技术先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将对本企业构成威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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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主体同时掌握一项技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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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后能不易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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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可进行分解,有的易于模仿,有的不易模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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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技术或即将被淘汰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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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发布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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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能用申请专利的技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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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不易保密的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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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叉保护,可以考虑以下方案:
1、以商业秘密保护技术的大部分内容,以专利保护其中某个环节或配件。
2、将技术的大部分内容申请专利,对其中最先进或能使技术实施达到最佳效果的部分以商业秘密保护。
3、将技术最关键或核心部分申请专利,其他大部分技术以商业秘密保护。
4、以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外观,而将产品的生产技术以商业秘密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重大且极为系统的工作,我们商秘律师团队制作的课程也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