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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选对纳税主体之个体

纳税筹划--选对纳税主体之个体 税说财安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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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纳税筹划--选对纳税主体之个体

引文:我们都知道纳税主体分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有限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还有就是外国公司,那么我们怎么样去选择这些公司呢?

如何选对纳税主体之个体


大家好,我们今天的主题是如何选对纳税主体之个体。个体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工商户。什么业务适合以个体工商户的身份去对外开展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体工商户的税务政策。所谓的个体工商户就是以个人经营者的名义登记注册的商业主体,从政策上来讲个体户可以经营没有法律特别限制的业务;从业务上来讲个体户目前可以经营的活动范围也非常多。


它的税务特点就是:第一,增值税方面它跟有限公司是相同的。如果是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率是3%。如果是每个月的收入少于十万,根据目前的增值税政策,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了十万但年不超过500万属于小规模的,按3%交税。如果超过年500万的规模呢(这里是指点是滚动12个月,而不是自然年度),就会变成一般纳税人,它使用的税率就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对应的税率。


特别提醒一点的就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他缴纳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经营者获得的税后收益再提取到经营者的个人账户上,不需要再缴纳其他税费。比如说有一个个体户,他一年的收入是200万,经过税务政策的核算按照税务政策规定缴纳20万的税,剩下的180万就是个体经营者的税后收入,180万转到他的个人账户,不需要再缴纳其他的税这一点跟有限公司是不一样的。


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首先交25%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部分分给投资者、股东、个人需要缴20%的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所以说有限公司存在所得税的双重征税的问题,个体户经营者只需要缴纳个体户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


简单讲的就是个体户,只有一个所得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需要交两个所得税,总结起来,个体户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后再交个体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交完这两个税,就没有别的税了。个体户的个人经营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核定征收,一种是查账征收。


这里就比较适合和推荐采用核定征收。因为总体上核定征收税负成本会比较低,特别是核定征收不需要考虑相关的成本费用列支的问题,对于很多企业来讲,个体户开展经营活动,他们的成本费用难以得到票就是很难取得发票;如果采用查账征收税务处难度就比较高,如果采用核定征收呢,根据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那再需要去考虑成本费用发票的问题,这样就比较适合个体企业相关的税务处理。


了解了个体户基本的税务政策,下面我们看一下哪些比较适合采用个体户的模式去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我们看一下第一个案例,有一个张老板呢,准备做一项业务,也就是说做一些小额的零星贸易业务,他的问题是上游企业一般没有办法提供发票,都是个人销售,个体户销售或者是小工厂销售。难以从供应商处取得发票。而且自己的业务规模预计一年也不超过500万,那么这种情况下最适合注册一个个体户,以个人的名义对外开展这些零星的销售业务,因为它是一个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交3%的增值税,如果再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假设核定的税率是开票额的百分之1到2%,也就是说开100万的发票交1%到2%的个人所得税,那就是1到2万。这种业务模式就最适合张老板目前的这种情况。


在这种业务模式下面他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有没有进项发票,有没有取得采购发票,对外销售开具发票都是缴纳3%的增值税。由于个人所得税已经核定征收,所以采购环节没有取得采购成本费用发票,都是按照开票额的百分之1到2%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的第一个结论就是,如果小额零星的业务上游供应商不能够提供有效的发票,总体规模又不大,那这种情况呢,就比较适合设立个体工商户来开展这个业务。


接下来我们再看第二个案例:我们有很多制造型的企业在业务的过程当中呢,都会遇到一个税务的困难,制造型企业都需要制作模具,这些模具都是委托第三方负责提供的,但是税务的问题就是第三方机构制作模具,但他们都不愿意开发票,所以说制造企业付了模具的费用,但是没有办法获得发票。


那这里我们就要了解一下,为什么负责做模具的机构不愿意开发票呢?因为第三方制作机构,他们获得的收益是比较低的。举个例子啊,一个模具售价5000元钱,可能有4600元钱是相关的材材料成本,他们只赚了400元钱而已,因为模具机构也是制造业,税务机关要求增值税的税负率达到3%,如果他开5000元钱的发票,税负率达到3%,那他增值税就要缴纳150元钱。但实际上,模具机构收到的差额才400元,所以说模具机构是不愿意开这一部分的发票的。那怎么去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们的税务筹划方面,首先先改变制造企业跟模具加工机构之间的一个关系,我们采取委托加工的方式,有制造企业自己购买加工制作模具的钢材,也就是我们刚刚提到的4600元的刚材,由制造企业直接向销售钢材的贸易商采购自己获得4600元的模具的钢材制作成本。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制造前拿到钢材以后,委托模具加工制作加工模具。最终支付400元的模具加工费,对于模具加工商也仅对400元的模具费进行增值税缴纳。


所以说让模具加工制造机构注册成为个体户,取得400元钱一件的模具加工费,然后由于整体上他可能一年并不超过500万,这种时候模具加工制作机构以个体户的身份去开展业务,再以个体户的身份去开具发票,交3%的增值税,但是这个时候他的基数已经是400元的3%,而不再是5000元的3%,所以说它的税务成本实际上是可以接受的,并且模具加工个体,他们的个人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按照我们前面讲的,大概百分之1到2%呢,也就是说实际交加工费的2%。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让模具加工机构顺利的为我们开模具加工费用的相关发票。


在这个税务筹划方案里面呢,有两个点是比较关键的,第一个点是改变业务模式,把原来委托第三方全部完成改为委托加工,第二个要点是让模具加工注册成为个体户。按个体户的政策身份来使用他们的税务成本会比较低。今天得出两个结论就是对于零星加工业务,比较适合采用个体户的模式来完成,以个体户的模式来操作。制作方以及委托方都比较容易接受。


再看第三个案例,我们这里有一个比较牛的设计师师,公司拿了100万年薪请他过来。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以100万年薪是在公司里以工资形式发放工资、奖金,这样设计师的个人所得税是高达20多万。因为当初老板请设计师的时候,设计师说的是税后100万,所以要缴纳20万的个人所得税,企业需要承担自己承担这个所得税,那这种情况怎么去操作呢?


可以看一下假设设计师以自己的名义去注册一个个人工作室的话,个人工作室就是一个个体户。个人工作室跟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为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向企业开具发票,那么根据税务政策的规定:个体户一年收入不超过120万的。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目前是免征增值税。个体户经营者也就是设计师的个人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我们假设核定是2%,这样一来,设计师同样收到100万的收入增值税,免征个人所得税两万,它的税后收入就是98万。从20万的个人所得税到2万的个人所得税,这个商业模式的改变直接让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就大幅度的降低了。


今天的三个案例得出的结论就是,对于对于年薪百万级的个人来讲。如果以员工的身份比较高,个人所得税如果设立个人工作室,个体工商个体户来开展经营活动,他的个人所得税会大幅度的下降,所以说我们讲的是高收入人士可以考虑采用个体户的模式开展业务活动。


我们分享的三个例子:一个是零星贸易,一个是小额加工,一个是个人提供服务,这三种情况选择的个体户都是比较节税的方式。通过这三个案例,我相信就是对个体户的名义可以开展哪些活动比较合适,都是有一定的了解了吧,那今天分享就到这里了。

以上仅代表个人意见,请酌情参考;如果您有其他方案或者建议,欢迎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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