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基因魔剪之称的CRISPR-Cas9系统的权属之争自该技术诞生之初的2012年起就从未停止。尽管诺奖委员会已在2020年将发现该技术的荣誉授予给CVC团队(加州大学、维也纳大学和发明人Charpentier博士的合称)的Doudna博士和Charpentier博士,但在专利的战场上,CVC和张峰博士所属的Broad研究所之间的战火在过去10年愈演愈烈。在美国,PTAB(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在2022年2月28日通过Interference 106,115号决定,判定CRISPR-Cas9系统在真核细胞中应用的相关发明属于Broad研究所。
Interference程序
根据Pre-AIA的先发明制(first-to-invent),在Interference程序中,先发明人是首个将发明付诸实施的一方,除非另有一方能够证明,其第一个构思了发明并在随后将其付诸实践中付出了合理的努力。对于“付诸实践”,PTAB结合以往的判例认为需要证明,发明人构建了发明的技术方案(满足相关权利要求的所有特征限定),并且确定发明能够奏效以满足预定目的,同时,在必须要试验以确定是否能够奏效的情况下,必须要证明发明人认识并理解(recognize and appreciate)到了试验的成功。
相关证据涉及的时间线
CVC团队:在2012年3月1日产生了发明构思(CRISPR-Cas9用于通用环境),在2012年8月8-9日进行了斑马鱼实验,在2012年5月开始并于10月30日完成了人细胞中的实验。
Broad团队:对于CRISPR-Cas9在真核细胞的使用,在2012年10月5日向Science杂志投稿。
PTAB的逻辑
Interference 106,115号决定的逻辑基础是,PTAB认定CVC没有提供充足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他们早于Broad将真核细胞的CRISPR技术付诸实践。实际上,CVC曾提供了大量的实验记录、往来邮件和证人证言等,试图证明其在首先产生发明构思后,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将其付诸实践,但PTAB却从这些证据中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

(2)对于其他团队的付诸实践
CVC同时还提供了其他团队在真核细胞中付诸实践的证据。PTAB则认为,所有关于CVC在真核细胞中付诸实践的实践日期(即分别我2012年10月31日、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5日和2012年11月18日)均晚于Broad的文章向Science杂志的投稿日2012年10月5日,也是Broad所证实的实际付诸实践日。
(3)对于完整构思和合理努力
“I'm very excited about the Csn-1/Cas9-based genome targeting ideas we discussed yesterday, this will be fabulous if it works… It would be good to demonstrate that the single-RNA guide works to direct DNA cleavage by Csn1/Cas9 in vitro ASAP,… and then proceed with the experiments necessary to show that this strategy will actually work in mammalian cell.”
CVC争辩称
其发明人在2012年3月1日产生构思后,在2012年5月28日获得了在人细胞付诸实践的材料,但在大量工作后在2012年10月30日完成了实验,即在5个月后,期间遇到了多个困难并且进行了多次尝试。然而PTAB认为,CVC发明人在2012年3月1日产生构思后,进行了长期的大量研究、实验和改良,这充其量证明,CVC的发明人利用斑马鱼胚胎获得了一个未认识到的阳性结果和几个失败,数个月的失败实验后,利用人细胞也产生了怀疑。
PTAB认为
相比之下,Broad在2012年10月5日向Science杂志的投稿则证明了其自2011年至2012年秋季的活动,确定了其将SCRIPR-Cas9系统付诸实践的日期,而该日期早于CVC被认定的实践付诸期。
END
作者: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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