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很多纳税人都在咨询车船税问题,现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热点咨询问题,以供纳税人参考。
近期为什么有的纳税人投保时会被要求补缴以前年度的车船税欠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车船税应当由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缴纳,并按照年度缴纳。纳税人可通过自行缴税或者通过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时代收的方式缴纳各年度车船税,纳税人不必专门去申报纳税。但是近年来由于一些车辆所有者因未及时投保、提前续保、保单输入错误等行为,可能存在未及时代扣车船税的情形。山西省于2016年1月11日对车船税联网征收系统进行升级,对自2012年度至今有欠税情形的车辆、重复缴纳税款、多缴纳税款的车辆进行系统自动核查比对,对于欠缴税款的车辆,在办理本年度交强险时,系统自动提示补缴往年欠税和滞纳金;对于多缴的车辆,在办理本年度交强险时,将抵顶本年度税款。
纳税人出现欠税情形时如何查询自己的欠税记录?
您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关注“山西地税纳税服务”官方微信查询。具体登录方法为:
在外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www.sxs-l-tax.gov.cn/blank/blank/index.html,输入车架号等信息即可查询;或关注“山西地税纳税服务”官方微信,点击“涉税查询-车船税查询”,输入车架号等信息即可。
欠缴税款需要缴纳滞纳金吗?滞纳金如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欠缴税款必须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欠税金额 x 0.0005 x 欠税天数。欠税天数从您欠缴税款当年的最后一个自然日起算,到补缴当天为止,并根据欠缴实际时间计算滞纳金。(如欠缴2013年度车船税,滞纳金是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
如果您的车辆出现了欠税,建议您尽快补缴,以免对您的投保、车辆审验、个人信用记录等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如果对您的补缴税款数额或者滞纳金数额计算有疑问,可通过您投保保险公司的省保险公司邮箱将具体车辆信息发送至车船税系统运维人员邮箱 604939117@qq.com,由税务人员进行处理。
对于过户车辆的欠税,当前车主不想补缴欠税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车辆在过户时,买卖双方应当结清税款。对于情况特殊,过户车辆有欠缴车船税的情况,当前车主应告知前任车主补缴税款;无法告知的,需由当前车主先行缴纳,随后可向前任车主追偿。
我的车辆以往年度在异地投保缴纳了车船税,但此次投保系统提示没有缴纳是怎么回事?
因为我省车船税系统未予全国联网,如果您出现此类情况,请将异地投保并代收车船税的保单原件提供给保险公司,由您投保保险公司的省保险公司邮箱上传我们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已经缴过,我们将及时予以处理,不必补缴。
我的车辆保费年年续缴,为什么会出现未缴车船税的情形?
车船税与保险公司保费不同,车船税属于国家明确的税种,保费属于保险公司营业收入,保险费是从投保之日算起到次年前一日终止算1年,车船税是以自然年1月1日到当年12月31日终止。为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国家规定是在您投保时由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您在某一年任何时候投保时,均可代收当年车船税。但是因一些投保人没有及时续保或者保险公司未能及时代征或者输入您的车辆信息有误,均可能被系统提示欠税,对此,您需要认真核实以往年度的投保记录和缴税记录(保单上对保费、车船税金额分别记载,非常明确),如果还有疑问,可咨询您的保险经纪人,或通过保险公司向我们反映核查。
若您还想了解更多的车船税政策,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我省车船税规定等政策,或咨询您的保险公司、登录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关注山西地税纳税服务官方微信号(sxnf12366)、拨打12366热线等方式了解。
附山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
计税 单位 |
年基准 税额 |
备 注 |
|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
1.0升(含)以下的 |
每辆 |
18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
300元 |
|||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
360元 |
|||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
720元 |
|||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
1800元 |
|||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
3000元 |
|||
4.0升以上的 |
4500元 |
|||
商用车 |
中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 |
每辆 |
720元 |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
大型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 |
900元 |
|||
货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80元 |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
|
挂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40元 |
||
其他 车辆 |
专用作业车 |
整备质量每吨 |
56元 |
不包括 拖拉机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56元 |
|||
摩托车 |
每辆 |
40元 |
||
责任编辑:陈霞 宋晓媛
0351-406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