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聘请的外籍专家能否享受个税的6项附加扣除?
答: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6个专项附加扣除,对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税。文件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九条规定,非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达到居民个人条件时,应当告知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
所以,外籍个人如果属于非居民个人在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居民个人条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户籍概念,而是税收上居民纳税义务人的概念。
知识拓展:
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居民个人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纳税义务: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发〔2018〕41号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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