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电商企业都是这么操作的:提现多少按提现金额申报收入并纳税。但实际上是有问题的。
纳税人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文书编号:*税稽二罚〔2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纳税人述通过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方式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
主要违法事实:
1、 我局检查人员从抖音后台获取数据,与账簿记载数据核对,发现你公司只将从平台提现到自己开户银行账户的金额计入收入,未将平台已核实确认返还的全部各项收入计算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存在延迟记录收入,延迟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情形。你公司需补交2021年四季度增值税滞纳金2,048.50元(7,730.18×0.0005×530天=2,048.5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143.39元(541.11×0.0005×530=143.39元);需补交2022年一季度增值税滞纳金2,714.32元(12,365.91×0.0005×439天=2,714.3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滞纳金190元(865.61×0.0005×439天=190元)。
2、2021年度,你公司因延迟记录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89,429.77元;因享受税收优惠未计入“营业外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658.82元;因税前未调整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72元。你公司2021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95,326.25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929.89元。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应为1,012,586.84 元(195,326.25+789,429.77+ 26,658.82+1,172=1,012,586.84),享受优惠政策后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3,328.79 元(1,000,000×12.5%×20%+12,586.84×50%×20%-2,929.89=23,328.79元)。
3、2022年度,你公司因延迟记录收入及列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虽根据行业特殊情况与企业取得收入有相关联系但无法有效划分与企业取得收入所占比例等情形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延迟记录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39,473.96元;因享受税收优惠未计入“营业外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4,224.90元;因列支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9,122.07元。你公司2022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53,654.43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304.82元。调整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2,216,475.36元(153,654.43+1,839,473.96+ 184,224.90+39,122.07=2,216,475.36),享受税收优惠并减除企业已缴税后应补缴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83,518.95元(1,000,000×12.5%×20%+1,216,475.36×25%×20%-2,304.82=83,518.95元)。
你公司上述列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虽根据行业特殊情况与企业取得收入有相关联系但无法有效划分与企业取得收入所占比例,且责令限期改正后企业未制定相关财务制度也未自行改正,以上列支属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你公司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决定处10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