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马上就要结束了;最近有小伙伴反映:有一笔25年的收入,钱收了但是发票没开,账也没做,成本也没结转,汇算的时候该怎么办?
这里就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把补税的账务处理和报表调整一次性说清楚,接下来咱们互相学习一下,如有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一、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
1、政策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十一条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注:发现前期差错后,处理方式取决于错误的重要程度:
不重要的差错:如果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家对公司状况的判断,直接在今年的账里调整过来就行,不用去改以前的报表。
重要的差错:如果错误金额大,或者性质严重(比如故意造假),会影响投资者判断,就必须采用追溯重述法。
因此,如果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到收入发生的年度。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2、账务处理
2.1补记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收入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补记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成本金额)
贷:库存商品
2.3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净额,通常收入大于成本)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增值税处理
更正申报(小心滞纳金)或者补申报,申报的时候填在“未开具发票”栏次
4、企业所得税处理
通常,在汇算清缴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其他行次进项调整
第11行纳税调增,第30行纳税调减;
二、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司
1、政策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直接在发现差错的年度确认收入即可。
2、账务处理
(1)补记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补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这样做会导致当年年利润表中收入和成本同时虚增,汇算的时候需要调整。
3、增值税处理
更正申报(小心滞纳金)或者补申报,申报的时候填在“未开具发票”栏次
4、企业所得税处理
同样需要在清缴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其他行次进项调整。
25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第11行纳税调增,第30行纳税调减;
26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第11行纳税调减,第30行纳税调增。
注:因为按照会计处理,虚增了26年的会计利润,所以汇算的时候纳税调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