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上市公司营收一半以上用于学术推广 曾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明哥说税 倍特药业:营收一半以上用于学术推广 曾涉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发布时间: 03-2616:24来源:中国科技新闻网官方帐号
中国科技新闻网3月25日讯(任一诺)近期,一条关于成都倍特药业的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平均成本0.87元,销售价格却高达161.45元的消息传爆网络。这样一款普通的用于预防和治疗缩复不良所导致子宫出血的注射液,毛利率高达99.46%。并且161元的价格,还仅仅是销售给医院的价格,患者注射的价格,恐会更高。
据招股书介绍,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药业)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高端仿制药、创新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2012年被四川方向药业收购后,倍特药业步入发展快车道,历时8年后选择冲击上市。
倍特药业最重要的产品是仿制药,以抗感染类药物为主,如头孢类抗感染药,此类药品在医院或市面相对常见,医生对此类药品的基本原理熟知程度较高,但倍特药业在这种背景下,依然使用巨大的经费在学术推广上。
根据招股书显示,倍特药业采用第三方推广服务商进行产品推介,包括举办或参加大型学术会议、研讨会、科室会等。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三季度,倍特药业在学术推广上的费用分别是12.75亿元、17.08亿元、13.75亿元,未满三年,但学术推广费用已近44亿元。而同期的营业收入分别是25.31亿元、32.36亿元、24.87亿元,总销售收入82.54亿元,由此可见,用于学术推广的费用已超过营业收入的一半以上。
根据招股书显示,2019年,倍特药业学术推广共开了23470个科室会议、5004个学术会议、如果将数据平均到工作日计算,则每个工作日要分别开93.9个科室会议、20个学术会议,综合计算,每个工作日要进行113.9场学术推广。
2019年科室会议费用1.3亿元,平均参会人数11.03人,平均花费5584元/场,平摊到每位医生的费用为500元/人;学术会议总费用7.78亿元,按照此方法计算,则平均费用为2119元/人。
2020年1月至9月,科室会议共6775场,人均费用424元,学术会议共1087场,人均费用1708元。因为疫情原因,线下会议有所减少,但增加了3757场视频会议,总费用为3.37亿元,平均每场75.1人,人均费用1197元。但在倍特药业的招股书中,并未体现学术推广费用的具体明细。
根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1-9月,倍特药业前5大推广服务商总共承担了9095万元的推广服务。中国科技新闻网通过查阅天眼查显示,前5大推广服务商中,“上海铿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系该公司2020年新晋前五大推广服务商。而在2019年7月前,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汽车配件及相关产品。
天眼查显示,2019年7月,“上海铿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多项工商变更,该公司也由原来“上海中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变更为目前所使用的名称,注册资本也从30万元猛增至1000万元,参保人员为0。该公司经营范围则从“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五金交电”等,变更为“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品牌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汽车配件销售等”,经营业务跨度之大,令人咋舌。
另一家推广服务商——四川鲁比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则成立于2020年4月1日,注册资本500万。其全资子公司鲁比克(上海)市场策划推广有限公司同样成立于4月,仅用5个月时间,两家公司合计承接了2385万元的推广服务。
排名第五位的推广服务商鼎合轩(北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鼎合轩餐饮娱乐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注册资本由100万变更至500万元,企业参保人数为0。服务费用达1367万元。
值得指出的是,与2018年和2019年相比,2020年前三季度,倍特药业前五大推广服务商均为“新面孔”,曾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位居第五大服务商的深圳市博润特尔科技有限公司,也退出了该行列。
中国科技新闻网多次致电倍特药业,问询为何推广服务商更名前后,行业跨度如此之大?其中一些推广服务商又是新成立的企业,并且承担如此大金额的推广服务,企业如何判断和审核推广服务商的能力与资质?截至发稿,始终未得到相关回复。
早在2018年,就有媒体曝出,倍特药业通过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用品牌推广费的名义冲账骗取增值税。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吴雄伟等人,在没有开展真实推广活动的情况下,采用模板、虚构会议等方式编制虚假推广资料,随后利用高县碧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县罗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82家小微公司的有关证照,到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为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药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908份,价税合计8096万元,从中收取开票金额6.5%的“点子费”。
除公司存在购买虚假发票之外,倍特药业多次被曝光生产、销售劣质药品,屡遭处罚。2020年8月,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被查药品不合格,所生产的注射用奥扎格雷钠(批号:1910211)被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据了解,可见异物是指存在于注射剂、眼用液体制剂中,在规定的目视条件下能够观察到的不溶性物质,其粒径或长度通常大于50微米。
另外,2017年,成都倍特生产的1批次盐酸黄酮哌酯片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不合格,相关部门对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不仅如此,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公示了2019年第8批关于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部分在线产品价格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通知内容中指出: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在线交易执行中,部分产品因价格等原因被投诉;根据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经排查等程序,“下调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呋辛酯片等产品在线交易价格。”
从经营业绩看,2020年1月—9月,倍特药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2.03%。其在招股书中解释称,净利润下降主要是由于期间费用的增长。持续的高研发投入可能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甚至出现亏损。
事实上,自2019年起,倍特药业的经营业绩就已出现下滑,2019年该公司净利润较2018年减少5919万元,同比减少了22.4%。不仅如此,倍特药业的多个子公司存在较多未弥补亏损。
招股书显示,2019年,子公司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四川普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海博锐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博斯威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海锐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639.34万元、-3798.08万元、-1160.59万元、-756.78万元、-548.86万元。若未来倍特药业无法产生足够利润以弥补累计亏损,则将对其股东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至2019年,倍特药业净利润缩水的两年间,该公司两年连续进行巨额分红,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1.6亿元,分红金额合计占两年净利润的比重达到76.76%。
此外,招股书中显示,倍特药业对政府补助的依赖性较高。2017—2020年三季度,该公司确认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878.37万元、4736.72万元、7047.68万元和5442.0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38%、15.3%、31.69%和43.61%。若扣除当期政府补助,倍特药业的经营成色无疑将更受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