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最近刷到一个税务稽查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本案所列上述2019年税款及滞纳金,已过追征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划重点:
北京有家科技公司,明明被查出抵扣了虚开发票(税额6.8万),最后税款一分没补,却仅因为“丢了账本”被罚了8000元!
这操作是不是有点懵?
先看案例:这家公司到底犯了啥错?
主角:北京易企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易企创”)
第一桩事:抵扣了“问题发票”
2019年7月,易企创认证抵扣了3张增值税专票,税额68773.08元(大概6.8万)。后来税务一查:这3张票是虚开的!按规定,虚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得把税款补回来,还得交滞纳金。
第二桩事:账本“丢了”
2024年10月,易企创突然在《北京晚报》登报:“2018年到2024年的账本、凭证全丢了!” 这下税务机关傻眼了:想核实那3张虚开发票的账务处理?没账本,查不了!
关键问题1:6.8万税款为啥一分没补?
按理说,抵扣虚开发票肯定要补税,但税务机关最后说:“这税过了‘保质期’,不用补了。”
这里的“保质期”,就是税法里的 **“税款追征期”**——简单说,税务机关能追讨税款的时间是有限的:
- 企业不小心算错税、漏交税:普通情况追3年,特殊情况追5年;
- 要是故意偷税、骗税:无限期追征,啥时候查到啥时候补!
易企创这事儿发生在2019年7月,税务2024年才来查,中间隔了5年多,已经超过5年的“最长保质期”,而且没证据证明他们是故意偷税,所以税款和滞纳金就不用补了。
(但注意:虽然不用补税,账还是得调!比如把之前抵扣的6.8万进项税转出来,不然财务报表就不准啦~)
关键问题2:不补税为啥还罚8000元?
重点来了:税款过了追征期不用补,但“丢账本”的锅跑不了!**
咱们当老板、做财务的都知道:账本、凭证不是想丢就丢的!
按规定:
- 账本、记账凭证得保存 30年(从业务发生年度结束后算);
- 完税凭证、报表这些至少保存10年。
易企创倒好,直接登报说“2018到2024年的账本全丢了”,这可不是小事!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未按规定保管账簿、凭证,情节严重的,处2000到1万元罚款”,最后罚了8000元——刚好卡在“情节严重”的区间里(京津冀地区裁量标准:丢了账本且无法补正,就按这个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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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有没有想说点啥,欢迎留言区评论交流。。。
给所有企业提个醒:这3个坑千万别踩!
1️⃣ 发票抵扣前,先做“3流核对”
收到专票别急着抵扣!先看“货物流(买的啥)、资金流(钱付给谁)、发票流(谁开票)”是不是一致。比如你跟A公司买货,结果B公司开票,这种票千万别碰,十有八九是虚开!
2️⃣ 账本别当“废纸”,保存30年不是开玩笑
纸质账本怕丢?那就电子备份(记得加密!),每年年底把凭证、账本整理好归档,找个专门的柜子锁起来。万一真丢了,第一时间联系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千万别直接登报“摆烂”,不然罚款跑不了!
3️⃣ “追征期”不是“免罪符”
别以为过了5年就万事大吉!税务机关查账时,就算税款不追了,该罚款的(比如丢账本、不报税)照样罚,而且行政处罚的“保质期”是5年(从违法那天起算),只要没超过5年,罚款一分都少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