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1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8号令,对部门规章《专利审查指南》进行了修改,将包括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外观设计纳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该修改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被视为我国在GUI外观设计专利保护领域的里程碑。在此之前,外观设计专利的图或照片是不能包括通电状态下才显示的界面,如果包括通电状态下才显示的界面,会以补正通知书的形式要求删除,否则将予以驳回。因此,自此开启了GUI 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
3.1
产品名称的要求
3.2
图片或照片的要求
3.3
简要说明的要求
5.1
保护静态关键帧设计
5.2
保护基于时间线的动态效果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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