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法定申报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按照征收管理法,如您存在应办理汇算补税未办理或已办理未缴款的情况,税务机关将从7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如您已早早完成申报但忘记缴款,或申报后未缴款成功,您可通过如下途径完成税款补缴。
操作步骤
还有这些问题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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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是否加收滞纳金?如何计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问
哪些情形无需补税?
答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问
未按规定补税,会有什么后果?
答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如果您存在未缴税款
请及时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