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乌鲁木齐税务
2017-12-15
0
导读:乌鲁木齐市国税局

关于发布《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7年第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精神,统一规范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基础上,结合全市税收执法工作实际,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共同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2.乌鲁木齐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家税务局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家税务局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19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



来源:乌鲁木齐市国税局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乌鲁木齐税务
1234
内容 1993
粉丝 0
乌鲁木齐税务 1234
总阅读10
粉丝0
内容2.0k